中共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二十三期党课学习班的通知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适应学校党的建设需要,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把好党员入口关,根据《党章》要求以及有关组织原则,经研究决定,举办广东培正学院第二十三期党课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习时间:10月15日—10月22日
学习地点:学术报告厅
学习具体安排:
一、学习对象
2012、2013、2014级在校学生及教工
二、名额分配
序号 |
单位 |
名额(名) |
备注 |
1 |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
49 |
|
2 |
管理学院党总支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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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济学系党总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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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会计学系党总支 |
41 |
|
5 |
法学系党总支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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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党总支 |
19 |
|
7 |
人文系党总支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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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艺术设计系党支部 |
14 |
|
9 |
机关党总支 |
3 |
|
10 |
体育教学部党支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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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思政部党支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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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党支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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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团委 |
30 |
|
14 |
ABE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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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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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名额以各院(系)部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为基础,结合各部门实际需求情况分配。
三、学习事项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积极做好推荐学员到党校学习班学习的工作,并严格把关,保证把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到党校学习。在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班内排名前30%。上一学期挂科及受过学校处分和处分尚未解除者不得参加党课学习。教工要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工作中要有先锋模范作用,尤其要积极培养高职称、高学历教师、领导干部入党申请人员。
(二)被推荐参加党课学习的学员,上交所在党组织彩色小1寸相片1张。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2、3、4)上交到党校。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在校期间学习资格。
(三)学习期间,将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和考勤,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者,均按缺勤处理。学习成绩由平时考勤(40%)与学习体会或思想汇报(60%)综合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补考。累计2次以上考核成绩不合格,取消在校期间参加党课学习资格。
(四)上课期间,学员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请假或旷课,特殊情况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缺勤2次(含2次)以上者,取消考核资格。
(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自行就近组织学员外出调研实践。
(六)学习班最后的一个时间段为全体学员集中撰写学习体会。党校结合学员学习体会及学习考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七)相关表格(含电子版)由各部门收取后于2015年10月9日前交至党委办公室(行政楼122室)。
(八)联系人:黄玫,联系电话:020-86704732(8732),电子邮箱:396259921@qq.com。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党课学员学习推荐表(学生)
2.广东培正学院党课学员学习推荐表(教工)
3.广东培正学院党课学习基本信息登记表(学生)
4.广东培正学院党课学习基本信息登记表(教工)
5.广东培正学院第二十三期党课课程安排表
注:附件1、2、3、4请到培正教师党建群(群号: 61437030)共享下载。
中共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