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二十八期党课学习班的通知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把好党员入口关,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广东培正学院第二十八期党课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和地点
学习时间:4月23~27日
学习地点:学术报告厅
二、学习对象
教工及2015、2016、2017级在校学生
三、名额分配
序号 |
单位 |
名额(名) |
备注 |
1 |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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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学院党总支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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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济学系党总支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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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会计学系党总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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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学系党总支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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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党总支 |
33 |
|
7 |
人文系党总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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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艺术设计系党支部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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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党支部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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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团委 |
30 |
|
11 |
机关党总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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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34 |
|
|
注:名额以各院(系)学生总人数的2%为基础,结合各院(系)实际需求情况分配。
四、培训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积极做好推荐学员到党校学习班学习的工作。要严格把关,保证把优秀的学生、教职工推荐到党校学习。在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班内排名前30%。上一学期挂科及受过学校处分和处分尚未解除者不得参加党课学习。教工要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工作中要有先锋模范作用,尤其要积极培养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及领导干部入党申请人员。
(二)学习期间,将由党委组织部和管理学院大学生党员志愿服务队负责组织和考勤。学员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请假或旷课,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者,均按缺勤处理。特殊情况需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无故缺勤将被取消考核资格。党校将结合学员学习体会及学习考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补考。累计2次考核成绩不合格,取消在校期间参加党课学习资格。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参训学员培训前的教育工作,并在推荐参加培训的学员中推荐确定1名学习组长。课后,应组织学员讨论上课内容,加强认识,同时可自行就近组织学员外出调研实践。
(四)被推荐参加党课学习的学员,需上交1张个人彩色小1寸相片于所在党组织。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2、3、4),并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收集、汇总(推荐表只需纸质版、基本信息汇总登记表需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4月13日前上交至党委办公室(行政楼122室)。
(五)联系人:魏成芳,联系电话:020-86710380(8380),电子邮箱:363282203@qq.com。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党课学员学习推荐表(学生)
2.广东培正学院党课学员学习推荐表(教工)
3.广东培正学院党课学员基本信息汇总登记表(学生)
4.广东培正学院党课学员基本信息汇总登记表(教工)
5.广东培正学院第二十八期党课课程安排表
(附件1~4不随文印发,请到培正教师党建群共享下载,群号: 61437030)
中共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