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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春节前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及老党员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承和发扬党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及老党员的优良传统,经党委决定,在春节前夕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及老党员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条件

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教工及在校学生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经济负担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赡养老人、抚养子女任务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本人家庭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慰问老党员的对象为年龄在70岁及以上的党员教工,包含流动党员。

二、慰问组织方式

1.生活困难党员的慰问实行分级负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单位实际,在党员活动费中安排一定经费,在2015年春节前,广泛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的慰问活动。

学校党委将对有特殊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慰问。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了解核实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情况,将其推荐到学校党委,由学校党务经费支出进行慰问。

2.老党员的慰问由学校党委负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本单位70岁及以上的老党员名单上报,由学校党委统一进行慰问活动。    

三、资料报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单位内开展的慰问活动,请向学校党委递交慰问对象的情况说明材料;上报学校党委的推荐名单,须填报《广东培正学院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广东培正学院70岁及以上党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附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说明材料。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请于2015年1月7日前报送至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党办邮箱(邮  箱:pzdwbgs@126.com)。

     四、相关要求

     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走访慰问工作。

要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同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认真做好释疑解惑、凝心聚力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增强慰问的实效性。

联系人:王姝楠         联系电话:86704732(8732)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

2.广东培正学院70岁及以上党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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