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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学省党代会精神 迎党的十九大召开”党员考学工作的通知

组织关系隶属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学省党代会精神 迎党的十九大召开党员考学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17]31号)要求,做好高校党员考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学主要内容

考学对象是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的全体党员,考学时间为7月14日至1031日。考学内容包括党章党规党史知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内容等。

二、考学具体形式

考学采用网络考学形式,党员可用电脑或手机登录广东省党员教育网(www.gdycjy.gov.cn),点击页面飘窗进入“2017年党员考学”专区选择省委教育工委发文高校单位,点击自己所在的学校进行考学。专区分学习和考试两个板块,党员可在学习板块在线学习,在考试板块考试和查询成绩。党员登录系统答题时,系统将随机生成50道考题,题型均为单项选择,满分100分。答题不限时长,答题完毕即显示考学成绩,每人可多次作答,系统取最高分为个人成绩。党员本人可在考学期间随时登录系统查询成绩,党组织也可登录系统随时查询党组织党员考学情况。

三、考学情况统计与通报

考学共设参考人数、参考率、满分人数、满分率、平均分等5个统计指标,党员基数以各高校2016年底党内统计数据为参考。省委教育工委将根据各高校考学成绩,定期点名提醒和通报考学情况。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党员考学工作,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加强党员教育的一项常态性制度性工作抓牢抓实,统一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督促考核,确保落到实处。各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接考核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党员参加考学,注意师生党员特点,有针对性的采用不同举措进行发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参加考学。坚持和完善年老体弱党员上门送学、流动党员网络送学等结对帮学制度,确保党员考学实现全覆盖。考学初期时值暑假,各高校要尽可能联系师生党员在家自学考试,开学后要专人负责,抓紧时间推进考学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建立考学督查考核工作,定期对各级党组织抓党员考学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分析和通报,将其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将考学压力层层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

(四)及时总结归纳。要借鉴以往考学工作经验,针对性的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向省委教育工委报送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考学结束后书面总结情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邮箱zzc@gdedu.gov.cn。联系人:任莉;联系电话:37626920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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