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学生党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在宿舍管理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广大学生中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促进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党员宿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学生党员宿舍
二、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党员宿舍名额为23个,各党组织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方面。宿舍成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积极的思想态度,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等活动,主动、及时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
(二)组织纪律方面。宿舍成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及学校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三)品德修养方面。宿舍成员待人接物文明礼貌,大方得体;积极进取,上课、活动、会议等做到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严格遵守学生宿舍作息制度,无影响他人休息等不良行为记录;个人宿舍内务干净整齐。
(四)党员(含预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方面。宿舍中党员(含预备党员)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实践活动,在宿舍中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自身特长(特点)带头并引导宿舍其他成员,齐心合力,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
四、评选程序
(一)基层考核。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中共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学生党员宿舍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培正党〔2014〕39号)要求,于2015年5月30日前对各党组织的所有学生党员宿舍进行考核,并填写《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党员宿舍汇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4)与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考核小结一并报送党委办公室。
(二)基层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先进评选名额,结合考核成绩,推荐本组织优秀学生党员宿舍表彰名单。并以书面形式,在本单位及宿舍区对推荐党员宿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情况要及时了解并上报。
(三)党委评审。党委成立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及宿舍的现实情况对候选的优秀学生党员宿舍进行评审,讨论审定拟表彰的优秀学生党员宿舍。
(四)集中公示。学校党委对拟表彰的优秀学生党员宿舍进行集中公示。
(五)学校表彰。“七·一”前夕,学校党委召开大会对优秀学生党员宿舍进行集中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动员工作,营造良好学生党员宿舍建设氛围,为学生党员宿舍建设、评比活动的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增强搞好学生党员宿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学生党员宿舍建设、评比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宿舍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坚持标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学生党员宿舍建设评比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六、资料报送
(一)各推荐单位确定推荐表彰的优秀学生党员宿舍后,要认真填写好《广东培正学院优秀学生党员宿舍推荐表》(附件2)、《广东培正学院优秀学生党员宿舍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项材料要加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
(二)各项材料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于6月5日(星期五)11:00前报党委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到:pzdwbgs@126.com。
联系人:罗佳蕾 联系电话:86704732(8732)
附件:1.推荐优秀学生党员宿舍表彰名额分配表
2.广东培正学院优秀学生党员宿舍推荐表
3.广东培正学院优秀学生党员宿舍推荐汇总表
4.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党员宿舍考核成绩汇总表
中共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