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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关于2011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粤教工委办函〔2011〕26号)活动的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开展201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师生员工的廉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宗旨意识、党性观念、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学育人环境,为学院的建设、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保障。

三、活动主题

以人为本、执教为民

四、活动时间

9月21日至10月28日

五、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内容有: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汪洋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黄华华同志在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袁贵仁、王伟、王立英同志在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丘海、罗伟其同志在2011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教育纪工委的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反腐倡廉制度;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六、教育对象和重点

教育对象是学院全体师生员工,重点是学院全体党员、各级领导干部、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各部门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纪律教育活动。

(一)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和权力观,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教育,规范岗位履职行为,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二)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要以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学院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制度意识,讲党性,重品行,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表率。要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同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同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改进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优良的作风促政风、校风、教风、学风,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三)抓好教职员工职业道德和廉洁教育。把廉洁从教纳入师德建设范畴,加强对新入职教师的培训,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职员工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育人为本,执教为民意识;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和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加大对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引导,规范学术行为,端正学术风气,优化净化教书育人环境。

(四)抓好青少年学生廉洁修身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省教育纪工委组织的高校反腐倡廉文艺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培养学生崇尚真知、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洁身自好的良好道德品质,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

七、活动形式和载体

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创新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形式, 创新教育载体和方法,灵活多样地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努力使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

一是组织好学院统一安排的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动员部署; 围绕纪律教育主题举行辅导报告会;运用“三会一课”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学习;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组织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一次组织生活会述廉;积极组织参加省教育纪工委组织的廉政文化活动。

二是创新纪律教育学习形式,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丰富形式和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多手段开展活动。在运用传统教育手段的同时,积极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辩论、论坛等反腐倡廉主题活动,拓展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运用正反典型事例,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拓展宣传渠道,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载体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丰富载体,充分发挥各种文艺形式和艺术作品的作用,弘扬廉洁理念,增强教育的时代感和吸引力。

学院纪委办公室将在学院党委网页上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并提供廉政学习资料借阅。

八、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学院和部门的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部署。纪检办要积极协助党委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学院党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的强大合力,确保纪律教育活动扎实进行。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院报、宣传栏等阵地,围绕教育主题,搞好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三)创新教育形式。各部门要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适合广大党员干部和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寓教于文、寓教于理、寓教于乐,运用正反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一至两个特色的活动。

(四)务求教育效果。各部门要把专题教育学习、推进重点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做好资料报送工作。各部门及时将特色活动、创新做法或亮点等情况,以信息形式报送学院纪委办公室,并于10月28日(星期五)12:00前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及《201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后)报送到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赵坤      联系电话:86704732

电子邮箱:pzdwbgs@126.com

 

附件:1. 广东培正学院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2. 201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011党22附件1——2.doc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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