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规范我校党委“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根据《广东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粤财行〔2015〕198号)文件精神和我校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特制定《广东培正学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基层党组织遵照本办法开展党建工作,严格审批程序,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推动我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中共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