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因工作需要,经党委会研究决定以下二级党组织党务干部任免,具体如下:
一、管理学院党委
梁文林同志任管理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任期自2023年3月1日起;
张弢同志不再担任管理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
二、外国语学院党委
章小慧同志兼任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委员,任期自2023年10月1日起;
李秀臣同志不再担任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委员;
盛苗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青年委员兼外国语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任期自2023年10月1日起;
章小慧同志不再任外国语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
三、会计学院党委
姚慧妍同志任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任期自2023年7月1日起;
金石榴同志不再担任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
四、法学院党委
任卉同志任法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兼法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任期自2023年10月1日起;
陈春同志不再担任法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兼法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
欧甜同志任法学院教工党支部组织委员,任期自2023年10月1日起;
刘玉容同志不再担任法学院教工党支部组织委员。
中共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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